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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20年4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托儿补助费1 000元,加班补贴400元。
(2)在某大学授课,取得讲学收入7 000元。
(3)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13 000元。
(4)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4 000元。
(5)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当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30 000元,当月出租住房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 800元,由张某负担的修缮费用1 2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20年4月,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 000元
B.1 800元
C.2 192元
D.1 200元
参考答案:C
解析:
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 000-1 800-800)×(1-20%)×10%=2 1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