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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4456题)


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20年4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16 000元,托儿补助费1 000元,加班补贴400元。

2)在某大学授课,取得讲学收入7 000元。

3)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13 000元。

4)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4 000元。

5)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当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30 000元,当月出租住房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1 800元,由张某负担的修缮费用1 2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取得的讲学收入,在计算当年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有关其收入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7 000-800=6 200(元)

B.7 000×(1-20%)=5 600(元)

C.7 000×(1-20%)×70%=3 920(元)

D.7 000×20%=1 400(元)


知识点: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参考答案:B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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