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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某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确认应交增值税20万元、消费税30万元、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另外代扣个人所得税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2020年10月份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金额为( )万元。
A.53.5
B.23.5
C.50
D.33.5
参考答案:D
解析:
计入“税金及附加”的金额=30+3.5=33.5(万元);
(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建税)。
【考点链接】
⑴增值税,不影响当期损益;
⑵代扣个人所得税,不影响当期损益(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