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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2019年12月1日,该企业“原材料-甲材料”科目期初结存数量为2 000千克,单位成本为15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12 月份发生有关原材料收发业务如下:
(1)10 日,购入甲材料2020千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32 320元,增值税税额为4201.6元,销售方代垫运杂费2 680元(不考虑增值税),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20千克。材料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2)20日,销售甲材料100千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元,材料已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3)25 日,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3000千克,生产车间一般耗用甲材料100千克。
(4)31 日,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发出甲材料成本。
(5)31 日,预计甲材料可变现净值为128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金额单位:元)。
根据资料(1),该企业购入甲材料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原材料应确认的金额为35 000元
B.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4 201.6元
C.原材料入账数量为2000千克
D.应付账款应确认的金额为39 201.6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借:原材料 35 000(计2000千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201.6
贷:应付账款 3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