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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最终结算款的时间应为2018年4月1日。由于建设单位逾期未予支付,故施工单位于2018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但未得到任何答复。则施工单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时间为( )。
A.2019年4月1日
B.2020年8月1日
C.2021年4月1日
D.2021年8月1日
参考答案:D
解析:
【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诉讼时效的概念
【内容分析】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
本题诉讼时效为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该时效自施工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即2018年4月2日。此后,施工单位于2018年8月1日致函建设单位要求付款,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故“2021年8月1日”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