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单行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即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