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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1673题)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核对药品的依据是


A.随货同行单(票)

B.采购记录

C.发票

D.验收记录


知识点:第五章 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


参考答案:AB


解析:

A,B
[解析] 考查药品批发企业收货的要求。根据GSP第73条规定“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可以直接选出答案。此题根据药品供应链的逻辑推理如下:其一,收货时关键要核对货有没有发对,药品是不是企业采购的,采购数量、价格对不对。其二,收货发生在采购行为之后,验收行为之前,因此核对依据肯定不是验收记录,而应该有采购记录。其三,发票在药品供应中的作用,主要是为了方便应税,所以它不会涵盖很多和药品质量相关的内容,根据66条发票应列“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而采购记录则包括了剂型、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这些会对药品质量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因此发票不适合作为收货人员核对的依据。其四,销售凭证是供货单位开给购货单位留存的证明,所列信息更简略,不适合作为收货人员核对的依据。其五,随货同行单(票)和货物一块到达收货地点,当然要一块审核,另外它和采购记录也可以一块对照看供货企业有没有发对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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