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二章 模板工程

三、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1.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安装和拆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行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4.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应严格按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施工。满堂模板、建筑层高8m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15m的模板,在安装、拆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行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对照书面交底进行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立柱底部基士应回填夯实。

    2)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3)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仲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4)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5)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可靠。

    6)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6.在高处安装和拆除模板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7.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意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3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不得散放在脚手板上。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8.对负荷面积大和高4m以上的支架立柱采用扣件式钢管、门式钢管脚手架时,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采用扭矩扳手进行抽检,达到合格后方可承力使用。

    9.多人共同操作或扛抬组合钢模板时,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互相呼应。

    10.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当为满堂模板、钢支架及特别潮湿的环境时,不得超过12V。照明行灯及机电设备的移动线路应采用绝缘橡胶套电缆线。

    11.有关避雷、防触电和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施工用的临时照明和动力线应采用绝缘线和绝缘电缆线,且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制定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施工用临时照明和机电设备线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同时还应经常检查线路的完好情况,严防绝缘破损漏电伤人。

    12.模板安装高度在2m及以上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的有关规定。

    13.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4.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歇,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空。拆模中途停歇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虽扶空坠落伤人。

    15.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16.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情时,应立即停工和采取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17.寒冷地区冬期施工用钢模板时,不宜采用电热法加热混凝土,否则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8.在大风地区或大风季节施工时,模板应有抗风的临时加固措施。

    19.当钢模板高度超过15m时,应安设避雷设施,避雷设施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20.当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五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止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止后,应及时清除模板和地面上的积水及冰雪。

    21.控用后的木模版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若为露天堆汰顶面应遮防雨篷布。

    22.使用后的钢模、钢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后的钢模、桁架、钢楞和立柱应将黏结物清理洁净,清理时严禁采用铁锤敲击的方法。

    2)清理后的钢模、桁架、钢楞、立柱,应逐块、逐榀、逐根进行检查,发现翘曲、变形、扭曲、开焊等必须修理完善。

    3)清理整修好的钢模、析架、钢楞、立柱应刷防锈漆。

    4)钢模板及配件,使用后必须进行严格清理检查,已损坏断裂的应剔除,不能修复的应报废。螺栓的螺纹部分应整修上油,然后应分别按规格分类装在箱笼内备用。

    5)钢模板及配件等修复后,应进行检查验收。凡检查不合格者应重新整修。待合格后方准应用,其修复后的质量标准应符合JGJ 162-2008的规定。

    6)钢模板由拆模现场运至仓库或维修场地时,装车不宜超出车栏杆,少量高出部分必须拴牢,零配件应分类装箱,不得散装运输。

    7)经过维修、刷油、整理合格的钢模板及配件,如需运往其他施工现场或入库,必须分类装入集装箱内,杆应成捆、配件应成箱,清点数量,入库或接收单位验收。

    8)装车时,应轻搬轻放,不得相互碰撞。卸车时,严禁成捆从车上推下和拆散抛掷。

    9)钢模板及配件应放入室内或敞棚内,当需露天堆放时,应装入集装箱内,底部垫高100mm,顶面应遮盖防水篷布或塑料布,集装箱堆放高度不宜超过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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