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六章 木工机械

一、一般规定


    1.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口衣裤,并束紧长发,不得系领带和戴手套。

    2.机械的电源安装和拆除及机械电气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机械应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3.机械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各部件应连接紧固。

    4.机械作业场所应配备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在工作场所,不得吸烟和动火,并不得混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5.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堆放整齐,道路应畅通。

    6.机械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7.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的安装应平衡。

    8.各种刀具破损程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

    9.加工前,应清除木料中的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装设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装置,排尘管道不得变形、漏气。

    11.机械运行中,不得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木屑、刨花和杂物。

    12.机械运行中,不得跨越机械传动部分。排除故障、拆装刀具应在机械停止运转,并切断电源后进行。

    13.操作时,应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并应同步匀速接送料。

    14.使用多功能机械时,应只使用其中一种功能,其他功能的装置不得妨碍操作。

    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并应进行清理、润滑。

    16.机械噪声不应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当机械噪声超过限值时,应采取降噪措施。机械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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