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三章 桩工机械

三、振动桩锤


    1.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振动桩锤各部位螺栓、销轴的连接牢靠,减振装置的弹费、轴和导向套完好。

    2.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松紧度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3.作业前,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4mm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10一15mm厚的钢板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不得试夹。

    4.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振动桩锤的导向装置牢固可靠。导向装置与立柱导轨的配合间隙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吊钩应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6.振动桩锤启动时间不应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继续启动。启动时应监视电流和电压,当启动后的电流降到正常值时,开始作业。

    7.夹桩时,夹紧装置和桩的头部之间不应有空隙。当液压系统工作压力稳定后,才能启动振动桩锤。

    8.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

    9.沉桩时,应根据沉桩速度放松吊桩钢丝绳。沉桩速度、电机电流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沉桩速度过慢时,可在振动桩锤上按规定增加配重。当电流急剧上升时,应停机检查。

    10.拔桩时,当桩身埋人部分被拔起1.0一1. 5m时,应停止拔桩,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后,再起振拔桩。当桩尖离地面只有1.0-2.0m时,应停止振动拔桩,由起重机直接拔桩。桩拔出后,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紧装置。

    11.拔桩应按沉桩的相反顺序起拔。夹紧装置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当钢板桩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或应在钻孔处焊接加强板,防止桩断裂。

    12.振动桩锤在正常振幅下仍不能拔桩时,应停止作业,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拔桩时,拔桩力不应大于桩架的负荷能力。

    13.振动桩锤作业时,减振装置各摩擦部位应具有良好的润滑。减振器横梁的振幅超过规定时,应停机查明原因。

    14.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失灵或停电时,应立即停机,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紧装置中脱落。

    15.停止作业时,在振动桩锤完全停止运转前不得松开夹紧装置。

    16.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处,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沉人土中3m以上。

    17.振动桩锤长期停用时,应卸下振动桩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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