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十章 机械设备管理

三、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管理


(一)制定多塔作业防碰撞专项方案

    当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应编制专项方案,并应采取防碰撞的安全措施。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低位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

    2.高位塔式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式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二)编制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要点:

    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4.预防与预警。

    5.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三)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1.使用单位应在施工现场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2.建筑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操作人员应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前应对上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

    4.维修单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需润滑部件进行全面润滑,不得使用有故障的建筑起重机械。

    5.当遇到可能影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事故或停工6个月以上时,应对建筑起重机械重新组织检查验收。

    6.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

    1)应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 196-2010)中的“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2)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变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遇风速在12 m/s及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雨雪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作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照明的安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的要求。

    7.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要求:

    1)应按照(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  2010)中“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要求进行使用。

    2)严禁施工升降机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的防坠安全器。

    3)严禁用行程开关代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4)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使用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的规定。

    5)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坠落试验方法、时间间隔及评定标准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 GB/T 10054)的有关要求。


分享: 

第1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