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十三章 高处作业

三、临边安全防护


(一)临边作业防护设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 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 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并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二)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1.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72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并须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绑扎,不应少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或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绑扎,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自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 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48mm X(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三)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 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 6m。坡度大于1 :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 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一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X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十项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 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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