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考核培训教材

目录 /第十二章 临时用电

一、临时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2)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气设备。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JGJ 46-2005第3. 1. 4、 3. 1. 5条规定。

(二)专业人员用电

    1.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各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三)外电线路防护

    JGJ 46-205规定: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2-12- 1规定。


表2-12-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2-12-2规定。


表 2-12-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2-12-3规定。


表2-12-3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6.当达不到第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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